網誌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圖片來自網路)  

    前陣子有政府的人員來找父親大人,通知他食品標示的法規要改了,往後必須標示食品添加物的完整名稱。那位先生還笑說:「這法規一改,像口香糖那樣的商品豈不是得印製一本小冊子來標示內容物。」這句玩笑話讓我們知道食品中真的添加了很多我們不知道的東西,也讓我們慶幸,消費者終於能夠知道大家花錢買下並吃進肚裡的食品究竟加了什麼。

 

  「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」已於102年5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,本次修法內容如下:


一、強制標示製造廠
  我想大家應該都很希望知道我們購買的東西到底是哪家廠商製造的,好吃的話可以寫信讚美;吃出問題也知道從何追究。所以下次有問題時翻翻包裝吧,包裝都寫喔!


二、增訂主要內容物百分比
  還在擔心「鮮奶茶」裡面沒鮮奶,「果汁牛奶」裡面沒果汁嗎?現在已強制規定食品所含內容物須標明所占百分比囉,購買時看品名之外多看一眼標示,應該能夠減少被欺騙的感覺。


三、落實食品添加物全成分標示:
  之前我在看食品成分時常有被唬弄的感覺,因為上面常常只寫著「香料」或「乳化劑」,卻沒跟我說到底是什麼香料跟什麼乳化劑呀!這有寫等於沒寫不是嗎?但往後廠商必須以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所定的名稱標示,這樣我們至少能夠清楚添加物是什麼,也可以去查查那些添加物是否真的對人體有影響了。

 


  這次修法以後,大家能夠更清楚了解食品的來源及內容,也能以購買的「行動」支持大家心目中最值得購買的產品了。這陣子逛便利商店時發現真的有不少內容標示已經更改了哦!雖然不是全部,但相信這是一個好的改變的開始!

 

訊息來源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站

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id=9878&chk=60144c7d-f245-42a3-9e48-b3ddf56248ee#.Us1RLvQW0X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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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沈育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